香港商交所前主席张震远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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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商品交易所(下称“商交所”)今年5月入不敷出,被香港证监会收回牌照,商交所前主席张震远上周五更被追讨4000万港元债务,但这与他5月发出的声明有不符。

  根据法律文件,今年1月13日及2月27日,新利控股(01240.HK)非执行董事梁志汉向“新效控股有限公司”先后贷款2000万港元,由张震远担任担保人,今年4月双方再签署2份延长贷款协议,但因被告新效控股及张震远未履行协议内容,于是梁志汉上诉,向两被告追讨共4000万港元的借款及利息。

  根据借贷协议,张震远需担保梁志汉在该次借贷上不会有损失,而此次被告张震远需要在14天内回复指控。有法律人士表示,若法庭裁定梁志汉获胜,张震远则需要想办法还款,梁志汉也可直接申请新效控股清盘及作为担保人的张震远破产。

  公司注册处文件显示,新效控股是商交所的大股东,占56%股权,而张震远则全资拥有新效控股。张震远在接受香港传媒查询时表示,自己是经律师朋友介绍,为商交所股东新效控股向梁志汉短期贷款做担保,贷款资金部分是用于入股商交所,部分则向商交所提供股东贷款,与债主并不认识。

  根据5月19日张震远发布的一篇声明,他本人及商交所现时并无任何债务,但此次梁志汉的上诉追讨债务,则间接揭穿了张震远早前声明并不属实。实际上,商交所年初时已经面临缺少资金的情况,直至5月,商交所营运资金已不足支撑9个月,便主动向证监会交出牌照。

  同时,商交所于2011年8月在香港数码港租的办公室,今年6月被数码港管理有限公司向高等法院上诉,追讨拖欠的700万港元租金,资料显示,商交所自去年3月起已经没有交租金,截至上周,商交所仍有人在该地点办公,但根据法院裁定,若商交所本周二(8月6日)前仍未缴付欠款,数码港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收回其租用单位。

  而商交所的是非之争并未由此止步,早前3名男子涉嫌使用虚假文书案将于今日再次上庭聆讯,早前控方表示已完成调查及修改所有控罪,涉及虚假文件增至32份,涉案款项则高达106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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