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经七纬一路口东侧街边,路南广告墙上装有27个大功率照明灯做宣传广告,质疑资源浪费。经记者调查了解,原来这是一家广告公司为了将来更好地利用墙体做户外广告,在没有完全拿到合同书之前,提前做的公益性广告,现在大灯已经停用。
鲁网1月21日前,有网友发微博称,济南经七纬一路口东侧街边,路南广告墙上装有27个大功率照明灯做宣传广告,质疑资源浪费。经记者调查了解,原来这是一家广告公司为了将来更好地利用墙体做户外广告,在没有完全拿到合同书之前,提前做的公益性广告,现在大灯已经停用。
27个大功率照明灯是浪费资源
1月18日,网友@发条程发微博称,“经核实,经七纬一东侧街边围墙已被城管宣传画遮盖,不足五十米的九块广告上方,共有27个大功率照明灯。27盏价格不菲的大灯不是用来照亮道路,而是用来照亮广告。”该微博发出后,立即引来不少网友质疑。网友纷纷留言表示,这样做太浪费,不节俭。
当晚19时左右,记者从经七纬一路口西侧看到,墙上的宣传画主要介绍违法占道经营、城管工作条例及宣传标语等内容,落款为济南市城管、济南市甘石桥办事处及众用传媒。当晚,虽然天已经很黑了,但广告墙上方的大灯并没有开启。
据附近一位商家透露,大灯已经安装好几天了,一到天黑就亮了,但不知道为什么当天没亮。“第一天投入使用时,这些灯一直亮到第二天上午。”该商家表示,本来装上后挺美观的,但不按时开关,太浪费电了。
广告公司做的公益性宣传
近日,记者联系到该墙面宣传画的主管单位济南杆石桥办事处。据办事处城管科工作人员介绍,当初设置这些宣传画的目的是为了告诫市民违法占道经营的危害,让市民更好配合城管人员执法。
对于网友提出的,用27盏价格不菲的大灯照亮广告的质疑,济南市杆石桥街道办事处刘主任表示,这面广告墙所用费用均由合作单位众用传媒承担。刘主任表示,此前这块墙体一直闲置着,墙面整体也不是很干净,有广告公司想在这里做户外广告,但是使用权限一直没有签订下来。为了能尽快签下这块户外墙体,广告公司便提出了要做公益宣传广告的想法,前期先对墙面进行公益宣传,美化一下城市形象。“前期的制作安装费用,包括这些照明灯的安装,都是由广告公司来运作的。我们不是很了解。”刘主任说,“当有网友反映这块墙面有些浪费时,我们已经联系了该公司,现在大的照明灯已经暂时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