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中国国际家具及木工机械展览会
主办单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廊坊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廊坊市工商业联合会
廊坊市木材家具行业商会
协办单位:各地家具、木材、机械协会/商会
北京金建经济技术服务公司
廊坊国际展览集团有限公司
由廊坊市人民政府、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廊坊市工商业联合会、廊坊市木材家具行业商会主/承办;全国各省市家具、木材、机械协会/商会、廊坊国际展览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金建经济技术服务公司协办的2009中国国际家具及木工机械展览会于10月16-19日在中国廊坊国际展览中心举办,同期举办第五届中国国际红木古典家具展览会。廊坊市位于河北省中部偏东,北临京都,东与津门交界,南接沧州,西和古城保定毗连,地处京津两大城市之间,环渤海腹地,拥有世界上独有的区位优势,依托中心城市和空港、海港的独特优势,依托京津高度密集的人才和科研体系,依托发达便捷的交通网带和庞大的消费市场,是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兴城市。享有“京津走廊明珠”和“联京津之廊、环渤海之坊”等美誉。
廊坊家具产业历经20年的发展,已形成较大规模和鲜明的区域特色。有中国北方最大家具商贸之都——香河、有占全国市场三分之二的金属玻璃家具产业基地——胜芳、有亚洲最大的人造板产销基地——文安、有占全国市场三分之一的红木古典家具生产集散地——大城,形成了以京津为依托,以集群为特点,以品牌为先导,家具制造和家具材料相配套,生产和流通相衔接,生产和研发相促进的产业格局。家具出口3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创外汇1.2亿美元,全市木材加工和家具产业工业增加值超过50亿元,销售收入超过120亿元,“十五”期间年递增分别为20%和34%。廊坊市政府已将家具制造业作为主导产业,并制定了一系列培育壮大主导产业的政策,为家具产业上档升级提供了有力条件。
我国为应对金融危机,采取“保内需,促增长”的经济政策,中国出口外向型的经济模式将会受到影响,经济危机和市场萧条带来家具行业的“洗牌”,内需市场成为企业的焦点,中型企业既要应对出口企业的转型,又要注重自身竞争力的提升,抢占内需市场成为最迫切的生存之道。未来中国是全球增长机会最大的国家,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环渤海经济圈无疑将成为“下一轮增长浪潮”的制高点。从京津冀产业带比较优势看,北京、天津鉴于城市功能、城市负荷、综合成本等原因,部分制造业扩散到周边地区,选择产业转移将是廊坊作大制造业的良好机遇。未来二三级家具市场将成为家具品牌争夺的天下,2009年中国国际家具及木工机械展览会和第五届中国国际红木古典家具展览会顺应国内外经济形势,于2009年10月审时度势来到廊坊国际展览中心,主办单位凭借长期展会运作经验,将广大参展企业的需求与环渤海新区的经济特色相结合,搭建全新的供需交流互动平台。
为了办好本届展览会,主办方将先后在国内外40多个展会上推广宣传;在海外及遍及全国的100多家新闻单位(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网络)和覆盖全国、全世界范围的宣传网络上刊登大量广告及展览信息。展会在京津塘高速距离廊坊市中心两公里处设立了高杆广告及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会展中心路口屏幕滚动广告,展会还利用家具展网站及时宣传展会最新动态。数十家新闻媒体还将在展会期间作专题报导。
展会期间组委会还将举办环渤海家具论坛、家具设计大赛、高尔夫球精英赛、天下第一城及香河家具城一日游等丰富多采活动。主办单位凭借长期展会运作经验,将广大参展企业的需求与环渤海新区的经济特色相结合,搭建全新的供需交流互动平台,与海内外家具界同仁携手创造多方共赢的全新商机。
为感谢会员和老客户长期以来对我们的关心和支持,经主办单位研究决定:会员和老客户参展展位费享受8折优惠,获得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企业持证书可再享受10%的优惠!
诚挚邀请海内外业内精英齐聚廊坊国际展览中心!
二、展览日程安排、地点
展台布置:2009年10月14日—10月15日
展览时间:2009年10月16日—10月19日
撤展时间:2009年10月19日16:00
展览地址:中国廊坊国际展览中心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路会展中心)
三、展览内容
家 具 展 区:办公家具、民用家具、厨房家具、公共场所家具、庭院家具、休闲家具等。
红 木 家 具 展 区:红木家具、欧式家具、明清家具、古典家具、传统木雕、根艺、根雕、收藏品、古典家具配件、传统工艺品、古玩等。
原辅材料及配件展区:家具材料、装饰材料、家具五金及配件、家具零部件、纺织面料、皮革、涂料及粘合剂、原木、板材、木皮、纤维板、密度板、复合板、木制品等。
木 工 机 械 展 区:各种木工机械、金属家具机械、床垫机械、沙发机械、气动机械、电动工具、喷涂及干燥设备、刀具及配件等。
配 套 及 服 务展区:媒体杂志、软件杂志、软件网络等。
四、参展细则
1、参展单位请用正楷书详细填妥“参展合同”传真或者邮寄主办单位;
2、主办单位收到参展合同后,即按展品种类、报名顺序、参展面积安排相应展位,并发出展位确认通知书;
3、展商在接到展位确认书10日内缴纳50%展位费定金,余款在2009年8月30日前向主办单位支付,如未按要求支付定金或余款,主办单位将不保留所确认的展位位置;
4、如参展单位在2009年8月底后退出参展,主办单位不予退还定金;
5、主办单位在确认定金入账后寄发《参展商手册》,指导参展企业的各项备展工作;在确认全额参展费用入账后寄发赴会通知书,参展商凭此到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办理证件并开始布展;
6、主办单位保留根据大会整体需要,最终调整展位位置的权利;
五、广告收费
1、参观卷广告,每万张收费8,000元,独家收费25,000元;
2、资料袋广告,每5,000个收费15,000元,独家收费25,000元;
3、会刊广告彩色封底12,000元,彩色封二8,000元,彩色内页6,000元,黑白内页3,000元;
4、展馆广告详情请见参展商服务手册
六、参展细则及收费标准
标准展位 |
A、B馆 一类800元 |
二类700元 |
C馆一类700元 |
C馆二类600元 |
光地展位 |
A、B馆 一类700元 |
二类600元 |
C馆一类600元 |
C馆二类5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