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商标转让信息在网上流传开来,这条叫价转让的商标竟然叫“宇春”。商标所有人朱先生表示,原来打算自己用这个商标开发些产品,但因条件有限,近期决定转让。他为这条商标开出的88万价码,让网友议论纷纷。建材 行业中选用名人名字作为商标品牌也是较为多见的,然而这种看似“潮流”的品牌营销方式能否收获相应的市场效应,笔者对此持怀疑的态度,也奉劝希望走此路线的家居建材企业,使用“名人商标”还是谨慎行事为妙。
“名人商标”看似潮流却是危机四伏
国内有不少企业在创品牌时期,申请商标时,总希望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取得成功,直接注册出一个成名商标,这个目标,显然是企业的痴心妄想。于是,申请人便通过注册与现有名牌“擦边球”的商标,或通过注册与现有名人或娱乐节目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来实现自己的目标。这种品牌的塑造方式看似潮流时尚,但却是一种危机四伏的做法。
众所周知,名人因其独特的社会地位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受到广泛的关注。名人的效应是强大的,因此,众多商家纷纷借助名人来宣传自己的商品,比较常见的有名人广告、名人代言等。今年来,有很多商家则喜欢利用“名人商标”博取公众对其产品的关注。这些商标无疑很好地利用了名人的影响力,但是其中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存在侵害名人权利的可能。
业内人士认为,抢注热潮在当下风行一时,这不仅无益而且有害,恶意抢注行为已经成了市场上的公害。不少企业不是通过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来吸引消费者,而是在产品商标上花样百出,在形象上大做文章,这最终会使企业徒有虚名,难以培养出真正的名牌产品。
总结:
利用名人名字作为品牌的商标多是新生企业为了在短期内扩大产品知名度,虽然能起到一定的宣传效果,但是从长远来说,对企业并无大的帮助,只是一种急功近利的思想,带有严重的哗众取宠的的味道。希望做大做强的家居建材企业应更多地追求独创性强的商标,遵守商标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才是企业发展的正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