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红星美凯龙与吉盛伟邦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根据协议,红星将以现金人民币22亿元收购吉盛伟邦的100%股权。但5月22日,红星美凯龙官网发布消息称,与吉盛伟邦的合作模式由股权收购调整为品牌战略合作。这也意味着,这场本年度最受关注的收购事件以收购失败告终。
红星美凯龙在官网更新消息称:“经深入探讨,双方达成共识,将合作模式由股权收购调整为品牌战略合作,并于近日签署了品牌许可使用合同。”根据双方签署的合同,吉盛伟邦将其商业品牌独家授权予红星美凯龙,由其在全国范围内发展新商场。而红星美凯龙将实施双品牌战略,发展“红星美凯龙”和“吉盛伟邦”家居商场,更好地服务中国广大家居消费者。也就是说红星美凯龙仅拥有吉盛伟邦商业品牌的使用权,而此前收购计划中提到的管理模式、人才等方面的资源整合将不会被实施。
有业内人士透露,红星美凯龙放弃收购吉盛伟邦的决定,主要是因为缺乏资金。但是据红星美凯龙未经审计的《2014年一季度合并和母公司财务报表》,红星美凯龙在201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5亿元,去年同期9.02亿元,同比上升21.3%;一季度期末余额32.84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4月25日,红星美凯龙首次公开发布招股说明书。有业内人士分析,红星美凯龙对吉盛伟邦的收购变为品牌合作并不会影响其接下来的上市计划,因为并购或者战略合作,都构不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经营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作者:实习编辑辛莉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