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杜绝生米煮成熟饭 违法业主赔了夫人又折兵

/ by 广西新闻网 浏览次数:

  《南宁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征求意见稿)》今起征求意见,其中新增一些内容

  违法建筑无补偿 还要承担强拆费

  违建业主,小心“赔了夫人又折兵”

  8月12日起,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南宁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为杜绝违建“生米煮成熟饭”,继拟定违法建筑一经确认即可停水停电等规定后,在常委会一审二审后,意见稿又增加一些新内容,如对破坏土地资源的违法建设除强制拆除外,当事人还要承担强制拆除费用;无论征地还是房屋征收,拆除违法建筑一律不给予补偿等等。这些明确规定将强化违法建设查处力度,让期望借违法建设生财的人“赔了夫人又折兵”。

  在建“楼危危”应马上拆除

  意见稿内容:

  在建工程项目存在安全隐患且危及公共安全的,应当立即组织拆除,消除安全隐患。

  解读:

  近几年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违法建设倒塌事故。如2012年4月29日上午,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西路伟康市场内,一栋在建8层楼房发生倒塌,倒塌物砸坏了附近三栋建筑。后经查明,该楼房系违法建筑,没有相关手续。

  实际上,由于违法建筑未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地质勘察、设计、施工等各个建设环节的质量均不能得到保证,工程无法按正常程序进行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难有保障,容易引起房屋开裂、漏水等质量通病,甚至存在严重的结构安全隐患。在一些地方,村、社区的道路被违法建筑挤占,一旦遇到火警、急病等,消防车、救护车难以进出。

  为保护公共安全,按照行政强制法的关于立即代履行的规定,意见稿规定“在建工程项目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公共安全”,马上可以组织拆除。
  
拆违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

  意见稿内容:

  违法建(构)筑物经催告仍不自行拆除,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依法作出代履行决定并实施,代履行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

  占用基本农田、耕地、林地进行违法建设,以及在其他未经批准的土地上进行违法建设的,属于前款规定的破坏自然资源的情形。

  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内的违法建(构)筑物,经责令限期拆除仍不拆除的,立即依法实施代履行。

美家网的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推荐本文:
今日热点
更多>>
精彩专题 / Wonderful topic
更多>>
中国(佛山)陶瓷工业年会暨陶瓷行业荣耀榜
第八届中国(佛山)陶瓷工业发展年会视频
广东陶瓷工业执照大奖
  • 第七届中国(佛山)陶瓷发展年会暨陶瓷总评榜投票专题

    第七届中国(佛山)陶瓷发展年会暨陶瓷总评榜投票专题

  • 专题:第六届中国(佛山)陶瓷发展年会暨陶瓷十强企业授牌仪式

    专题:第六届中国(佛山)陶瓷发展年会暨陶瓷十强企业授牌仪式

  • 专题:2017第二届佛山陶瓷十强企业特别专题

    专题:2017第二届佛山陶瓷十强企业特别专题

  • 专题:中国陶瓷趋势论坛暨中国陶瓷十强企业总评榜

    专题:中国陶瓷趋势论坛暨中国陶瓷十强企业总评榜

行业焦点 / Industry focus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