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委会日前公布的节能灯产品比较试验活动结果显示,抽检12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样品,有4批次样品存在检测不合格的情况。其中,中山生产的1批次节能灯因5个项目不合格而上不合格“黑榜”。该厂负责人称,其厂已经“没了”,产品之所以没合格,是因为“国标要求太高”、“低端产品都是这样”。
省消委会近期,开展了节能灯产品比较试验活动。“本次比较试验样品由省消委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从市场上购买,试验样品共15批次,涉及12家生产企业生产的15个型号规格的节能灯产品”。
公告显示,本次对节能灯的比较试验,主要检验了广东中山、佛山,北京、上海、浙江、厦门等多地12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产品,检验不合格4批次,其中涉及中山制造1个批次。不合格项目包括,初始光效、灯功率、能效等级、骚扰电压及光通维持率等5个项目。
消委会相关人士表示,针对比较试验的结果,省消委会采取了相应措施,包括将比较试验中反映出来的质量问题通报相关监管部门,提请相关监管部门对质量不符合标准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同时通知销售单位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进行下架,避免不达标产品继续流入市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对该类产品的监督与抽查,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最后,发出消费警示,指导消费者科学选用节能灯产品。
[厂家回应]“国标要求太高”
近日,南都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榜单上唯一的中山企业,中山市小榄镇嘉虎照明电器厂。该厂唐姓负责人表示,该厂现在已经“没了”,产品如今是靠其他企业贴牌生产。至于为何其产品会存5项不合格,该负责人表示,“国标要求太高了”、“低端产品都是这样的”、“这是行业潜规则”。他表示,消费者若要退货则可以“谁卖给你的就去找谁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