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节能城市 “随手关灯”远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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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国家正在进行“十二五”规划的前期调研工作。从有关方面的信息看,建设节能型城市将是国家“十二五”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从理论服务实践的原则出发,提前开展“节能型城市”的理论研究工作很有必要。笔者认为,建设节能型城市,尽管从不同的角度会有不同的判断与见解,可谓“横看成岭侧成峰”,但做最基本的划分,其建设的推进应从三个层面展开。

  技术层面:把节能作为科技投入、推进高技术产业化的重点领域,采取多种方式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

  节能技术的出现和广泛运用是节能型城市形成的直接表现和物质载体。无论是调整产业结构节能,还是产能与用能端节能,主要都依托新型节能技术的使用。如钢铁行业作为能耗大户,当前正是通过开发和使用TRT(高炉煤气余压透平发电装置-BlastFurnaceTopGasRecoveryTurbineUnit,简称TRT)发电、煤气干法除尘、烧结烟气脱硫和余热回收等节能技术,使焦炉、高炉、转炉煤气都能用于发电,以达到节能的目的。湖南省湘潭钢铁集团正是通过这种节能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年自发电量几乎占到了总用电量的1/2,有效地节约了能源。可见,通过发展工业循环经济、改变传统消费模式和农林牧渔作业方式,以达到节能目的,开发、形成、运用节能技术是基本支撑点,是基础工程。没有节能技术的创新和使用,若只停留于“随手关灯”、“废弃物用作燃料”等传统、简单、初级的节能方式,“节能”是不会有成效的,建设节能型城市也只是纸上谈兵。因而,从政府的角度看,要把节能作为政府科技投入、推进高技术产业化的重点领域;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发高效节能工艺、技术和产品;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示范;采取多种方式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等等。总之,唯有节能技术的出现和盛行,节能型城市的建设才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制度层面:健全激励与约束制度,让节能者得实惠、低水平用能者有损失

  如果说技术是节能型城市形成的基础,那么节能制度则是根本保障。节能技术可能偶尔出现并被推广,节能行为也可能在实践中盛行一时;但是,要维持节能技术创新与产业化的持续不断、节能行为的“常态化”,必须有制度体系的支撑。否则,节能技术创新的灵感与冲动就会衰竭,创新的行为就会减少、停滞,创新的成果就会遭限用甚至“打入冷宫”遭禁用。这就是理论界常说的“制度重于技术”的道理。比如,美国硅谷之所以能聚集来自世界各国的高尖人才,创新火花不断涌现,发展为举世公认的高新技术“核反应堆”,

  关键是形成了与风险投资、技术产业化等相配套的成熟、稳定的制度体系。从政府的角度看,建设节能型城市,不外乎需要两类制度支撑:激励与约束制度。所谓激励制度,就是形成生产和消费节能的稳定“吸引力”。无论是机关、企业,还是个人,要因“节能”而获得实惠,保持“节能”的持续积极性。为此,政府可以在节能技术开发、节能项目建设上给予各种政策支持,如财政补贴、奖励、用地优先等;在节能产品推广上,可以实行政府采购倾斜制度、用户消费补助制度;在节能行为、模式上,可以采取精神激励制度,如利用主流媒体给予及时报道、宣传、扬名;等等。所谓约束制度,就是形成生产和消费节能的稳定“推动力”。无论是机关、企业,还是个人,要因“过度耗能”、“低水平用能”而招致“不便”甚至有所“损失”,从而修正自身行为。众所周知,多年来社会存在燃油廉价、过度消费现象,落实“节能省油”效果一直不好,关键是成品油价格被管制在低水平,没有形成反映燃油真实价格的市场“倒逼机制”。所以,政府要加强“节能”约束制度的研究和试行,比如:加强和改进电价管理,建立成本约束机制;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扩张;制定能耗超限额加价的政策;等等。

  制度层面:健全激励与约束制度,让节能者得实惠、低水平用能者有损失

  如果说技术是节能型城市形成的基础,那么节能制度则是根本保障。节能技术可能偶尔出现并被推广,节能行为也可能在实践中盛行一时;但是,要维持节能技术创新与产业化的持续不断、节能行为的“常态化”,必须有制度体系的支撑。否则,节能技术创新的灵感与冲动就会衰竭,创新的行为就会减少、停滞,创新的成果就会遭限用甚至“打入冷宫”遭禁用。这就是理论界常说的“制度重于技术”的道理。比如,美国硅谷之所以能聚集来自世界各国的高尖人才,创新火花不断涌现,发展为举世公认的高新技术“核反应堆”,

  关键是形成了与风险投资、技术产业化等相配套的成熟、稳定的制度体系。从政府的角度看,建设节能型城市,不外乎需要两类制度支撑:激励与约束制度。所谓激励制度,就是形成生产和消费节能的稳定“吸引力”。无论是机关、企业,还是个人,要因“节能”而获得实惠,保持“节能”的持续积极性。为此,政府可以在节能技术开发、节能项目建设上给予各种政策支持,如财政补贴、奖励、用地优先等;在节能产品推广上,可以实行政府采购倾斜制度、用户消费补助制度;在节能行为、模式上,可以采取精神激励制度,如利用主流媒体给予及时报道、宣传、扬名;等等。所谓约束制度,就是形成生产和消费节能的稳定“推动力”。无论是机关、企业,还是个人,要因“过度耗能”、“低水平用能”而招致“不便”甚至有所“损失”,从而修正自身行为。众所周知,多年来社会存在燃油廉价、过度消费现象,落实“节能省油”效果一直不好,关键是成品油价格被管制在低水平,没有形成反映燃油真实价格的市场“倒逼机制”。所以,政府要加强“节能”约束制度的研究和试行,比如:加强和改进电价管理,建立成本约束机制;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扩张;制定能耗超限额加价的政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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