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粤社管【2013】56号文件批准,同意发起成立广东省灯饰照明行业协会。本会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沟通企业之间、行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协调同行业利益,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和行业的整体利益,促进照明电器行业,尤其灯饰行业的发展,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业务范围包括:
(一)开展对国内外同行业发展状况的调查研究,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提出制定行业规划、政策、立法等方面的建议;
(二)从事行业统计调查,收集发布行业信息;
(三)创办行业协会出版物;
(四)参与制订和修改行业的产品标准;
(五)组织本行业的产品展览与订货,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
(六)开展咨询服务,为会员提供国内外技术、经济、管理、市场等方面的信息;
(七)组织培训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八)与国内外同行业及相关组织建立联系,开展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九)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调会员关系,商定行规行约;
(十)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
(十一)开展行业协会宗旨所允许的其它活动。
欢迎全省灯饰照明及相关管理配套,流通,服务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加入。
联系人:陈凌云
联系电话:020-89080217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00号保利世界贸易中心西塔2003室
广东省灯饰照明行业协会发起人
2013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