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接到市民李女士的投诉称,她购买了本单位职工的一套住宅,双方协议成交价为5.5万元,但在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时,契税及其他各项费用却按13.7万元标准收取,对此她表示不理解。
3月8日,李女士带记者察看了她购买的这套二手房。这套房屋位于库尔勒市新城区楼兰路某单位生活区3楼,是1992年该单位职工集资所建,建筑面积为54.41平方米。记者在李女士出示的她与原房屋产权所有人陈先生签订的“售房协议书”中看到,双方协议成交价为5.5万元。
李女士称,3月7日,她到库尔勒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并向工作人员出示了“售房协议书”,说明双方成交价是5.5万元,但工作人员在询问房屋所在位置和楼层等情况后,对双方达成的成交价格不予认定,并按有关政策规定计算出该房屋的交易指导价为13.7万元,并据此收取相关税费。李女士原想五六千元就能办好过户手续,但按13.7万元计算要多掏不少钱,她不理解,最后过户手续也没办成。
库尔勒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主任孔建军给记者出示了库尔勒市发改委《关于公布库尔勒住宅二手房(存量房)交易平均价格的通知》。该通知对库尔勒城区二手房交易平均价,按地段、楼层进行了详细规定。对实际成交价低于指导价的,按指导价计征税费;高于指导价的,按实际成交价收取。该文件出台的目的,是为有效堵塞税收漏洞,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和良好的房地产价格环境,遏制炒房现象的发生。孔建军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库尔勒基准地价图”,在该图上记者看到,李女士所购房屋位置为3级地段,交易指导价为每平方米2519元,54.41平方米总成交价为13.7万元。
孔建军说,李女士碰到的情况并非个案,如果有异议,李女士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陈剑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