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房管部门在全市物业服务项目中公开聘请的3000名物业服务监督员,今起开始报名。
7日,济南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住宅小区,10万平方米以下的聘请3名物业监督员,10—20万平方米的聘请5名,20万平方米以上的聘请7名。非住宅项目聘请3名。监督员实行两年一聘制。
该负责人介绍,监督员可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情况;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办法的规定收取物业服务的相关费用情况;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人员的行为规范及服务质量;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等。
监督员有权对物业服务项目明察暗访;有权了解项目的维修资金支用情况;有权依据暗访情况对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物业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评价及整改意见;有权对业主违反小区《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提出告知、劝阻;有权向各级物业主管部门和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物业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物业服务项目内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或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对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及时,监督员可通过电话或网站直接向市物业主管部门反映,经市物业主管部门调查落实后,由物业主管部门人员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监督员。监督员反映的问题经各级物业主管部门核实后,载入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档案。
该负责人表示,3月7日起,业主可持有关资料到物业服务企业报名,“我们在收到推荐人员材料后,颁发《济南市物业服务质量监督员》证书,并适时进行相关培训。”(喻雯 宋真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