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组织开展2019年佛山市应收账款融资奖励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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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造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在“智能+”、“工业4.0”的趋势推动下,制造业在改革浪潮中面临着更大的机遇和挑战。中小微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是深化改革的主要推动力量,对促进劳动就业、科技创新以及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完善全面的中小微企业融资市场环境有助于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整体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银行、商业保理公司、财务公司等机构为制造业核心企业帮助佛山市中小微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2019-2021年设立佛山市应收账款融资奖励专项资金,对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佛山市中小微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核心企业给予奖励。

  根据《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19-2021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办法的通知》(佛工信〔2019〕79号)的规定,5月15日,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佛山市应收账款融资奖励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奖励主体(核心企业)

  (一)在佛山市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并且帮助佛山市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

  二、奖励标准

  按奖励主体帮助佛山市中小微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年化金额的1%予以奖励,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包括本数)。每一自然年度发生的应收账款融资年化金额在下一年度统计和安排拨付奖励。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填写在线确认实现应收账款融资情况表和承诺函,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6月14日前报送区工信部门。各区汇总企业名单及相关资料,于6月21日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获得奖励的项目单位须对财政资金进行规范管理,按规定设立项目专账(专门科目)、专款专用,管好用好资金,不得用财政资金支付工资、奖金、差旅等费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实际情况,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陶瓷行业市场低迷,产能过剩,随着国家环保力度加强和消费需求转变,陶企面临转型升级难题。资金是实现企业成功转型的主要因素,实现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有效提高企业资金周转速度,增加营运周转金;进一步化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加快企业融资效率。

  (相关信息来源: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美家网摘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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