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智能马桶“穿马甲” 伪装进口售价13999元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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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移动清洗、水温调节、移动按摩、智能遥控……近年来,这样的“智能马桶”成为了“网红”,受到了市场的热捧。但殊不知不少贴上“进口”标识的智能马桶,其实是“表里不一”的“冒牌货”。宁波保税区的一家网店,举一反三看出了“生意经”,使出了一招“洋为中用”的障眼法。

  前不久,宁波保税区市场监管分局接到一名消费者举报,对方说,他在天猫上买一款“智能马桶”时被坑了,产品明明是慈溪产的,网店在宣传时却称是“美国货”。这家网店的注册地址,就在保税区。 

  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

  打开该商家的天猫网店,执法人员发现,这款马桶所介绍的功能有点多,网页上有“促进血液循环,帮痔疮患者康复”、“具有良好润肠、软化宿便、排毒养颜的效果”等广告用语,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肠胃疾病的药品广告。 

  网店客服还通过阿里旺旺多次向消费者何某、姜某宣称,该智能马桶是“在美国下单生产”、“机身是进口的”、“在美国总部将90%以上生产出来后通过海运到中国,在国内只是装配了电源和说明书”。

  既然是进口马桶,总有进口相关证明吧。不过面对执法人员的问题,商家却并不能出示该产品的《进出口审批证明》。 

  对面询问,公司工作人员宓某最终道出了实情,该马桶是一款带有自动冲洗清洁、座圈自动加热等功能的智能产品,但并非直接从美国进口,而是公司经国外一企业合法授权后,委托慈溪一家公司生产的。

  那么这款马桶的部件是进口的吗?对方表示,生产所用的所有部件均为国产,所有生产加工过程也均在慈溪完成,是一款地地道道中国制造的产品,产品外包装上也如实标注了产地等相关信息。

  通过这样的“忽悠”式营销,以高达每套13999元的单价,这家网店共销售该款智能马桶2套,扣除成本后当事人实际获取违法所得2300余元。 

  宁波保税区市场监管分局最终认定,该公司利用广告对产品的质量、性能、用途和产地做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该局遂作出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没金额合计15000元。

  目前,商家已在规定时间内对有关经营行为和网页广告进行了彻底整改。

  【浙江新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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