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如何规避交易陷阱,有效避免合同纠纷是市民普遍关心的一个话题。9月1日,佛山中院对外发布《2014-2015年度房地产审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对房地产领域常见的诸如买卖合同纠纷、物业合同纠纷、居间合同纠纷等容易产生纠纷的环节进行了集中披露。
据悉,这是佛山中院首次发布此类白皮书。该院副院长黄学军表示,《白皮书》汇总了佛山中院受理和审理房地产案件的具体数据、典型案件类型,总结了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对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对提升佛山市房地产案件审判工作水平、构建健康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规范市场各参与主体的行为提供数据参考及指引。
去年受理两千余宗房地产纠纷案件
《白皮书》透露,2014年至2015年,佛山中院共受理各类房地产纠纷案件2857件,案件标的金额共计人民币18.3448亿元。其中,2015年案件受理数较2014年微升1.62%。
在区域分布上面,经济相对较为发达、房地产交易较为活跃的禅城区、顺德区、南海区,房地产领域产生的纠纷类型和案件数量均明显高于三水区和高明区,且仍呈继续攀升态势,这反映出房地产领域的矛盾与纠纷与相应地区房地产市场的活跃程度和经济发展程度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
从案件类型上看,房地产纠纷主要集中于商品房买卖及房屋租赁传统领域,但伴随着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结构转型的持续推进,政策调整的影响在诉讼中开始显现,新型、疑难案件不断出现,案件类型更趋多样化。
佛山中院的审理实践表明,多数房地产纠纷的产生都与诉讼当事人缺乏足够的风险控制意识和契约精神缺失有关。尤其是在一系列限购限贷政策发布后,一些购房者或对政策及相关流程缺乏了解,或过于依赖或轻信房地产中介和开发商销售人员,在盲目购房后遂出现纠纷。
而且,房地产企业大多以销售业绩为导向,由于片面追求销售业绩的提高,往往忽视了对销售环节的风险管理与控制。比如很多业主在购买房屋时普遍存在各种“代签”行为(父母代子女签字,子女代父母签字或夫妻之间相互代签等),一旦房价偏离自身预期,部分业主就以“合同非本人签字”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白皮书》还提出,涉及房产中介机构权利和义务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建设工程市场的监管,也亟待进一步明确、规范和完善。
妥善处理房地产纠纷将强化诉调对接
住房消费关系民生。针对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白皮书》建议,在充分发挥房地产司法审判正确导向作用的同时,还必须引入全社会各方积极力量共同应对、化解房地产领域的矛盾和问题。
佛山中院副院长黄学军表示,在努力提升房地产审判司法水平、加大司法公开的同时,佛山中院下一步将积极主动地与公安机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房地产行业协会等部门和组织加强工作沟通与配合,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强化司法审判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制度衔接,整合各方积极力量,以非诉讼的协商方式共同化解各类房地产领域的纠纷。
减少房地产纠纷,首要任务重在源头预防和控制。《白皮书》建议各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及基层群众组织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加大宣传,如在房价上涨时,购房人不要草率签订买房合同,避免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
此外,还要完善房地产相关行业标准,如制定相关的质量管理条例、勘验设计管理条例以及建设工程招投标规则等,修补相关的管理漏洞。执法监管部门也要对建设工程市场进行规范和整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