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亭、报刊亭等公共设施又被称为“城市家具”,在提供公共服务的同时也装扮着我们的城市。今年起,本市50余万件“城市家具”将按照“还路于民”的原则重新定位,人行道必须预留足够市民通行的宽度,宽度2米以下的禁止设置公共设施。同时,东西城核心区的早餐车也将逐步退路进店、入社区,过街天桥、地铁站口等建筑2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电话亭等公共设施。昨天,市市政市容委、市规划委、市城管执法局正式公布最新的《城市道路公共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对全市50余万件“城市家具”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设置要求。
盲道通行 必须预留0.5米宽度
广渠门桥西北角的人行道上,一个宽度近2米的大型供电设施把人行道挤占成“回”字,给周边居民出行带来不便。住在丽水湾畔家园的钟女士每天都得经过这里,“30厘米高的台阶,买菜拖着小车还得提上提下,很麻烦。”
居民的此类烦心事,这个夏天有望得到解决。根据最新的《城市道路公共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城市家具”从过去的12种增加到9大类20种,包括护围栏设施(含人行道护栏、公交站安全护栏、绿化带护栏等)、废物箱、行人导引类指示牌(含街牌、步行者导向牌、公厕指示牌、地铁指示牌、地下通道指示牌、过街天桥指示牌等)、公交车站设施(含站牌和候车亭)、邮政设施(含邮筒和报刊亭)、公用电话亭、自行车存车设施(含自行车存车架、自行车存车围栏和公租自行车设施)、座椅、活动式公共厕所。
过去的公共设施点位设置都是按实际面积大小进行规范管理,并未考虑人行便道的实际占用情况。新规将科学设置,人行便道宽度在3.5米至5米间,设置公共设施必须保证通行宽度不小于2.5米。人行便道宽度在5米以上的,设置公共设施必须保证通行宽度不小于3.5米。人行便道宽度小于等于3.5米的,设置公共设施必须保证通行宽度不小于2米。
“这意味着2米以下的人行便道不得设置任何公共设施。”市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光如此,新规要求,盲道及盲道两侧各0.25米范围内不应设置设施,绿地内设施外廓不应超过绿化带范围,“核心思想就是还路于民,以人为本。”
地铁站口20米内 禁设电话亭
按照此次颁布的新规,一些特定区域明确禁止设置报刊亭。例如,宽度在5米以下的路侧带和道路交叉口、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出入口、轨道交通出入口、公交车站两侧20米范围内,均不应设置邮政报刊亭和电话亭,立交桥和人行天桥下也不允许设置邮政报刊亭和公用电话亭。人流密集区域的公用电话亭将由过去路侧500米设置一个,变成1000米设置一个。
同时,在占地面积上,报刊亭将比原有的设计缩小将近一半。市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过去报刊亭的占地面积为6平方米,而按照新规,报刊亭要求长度不得超过2.5米,宽度不得超过1.5米,占地面积将不得超过3.75平方米。
如果按照新规要求,全市现有1600个左右的报刊亭需要按照新标准逐步更新调整。此外,新规要求报刊亭采取封闭式设计,经营时报刊亭不能开放或者扩展,也不能超出设施基座的范围。这也就意味着,报刊亭的经营范围只能在亭体以内,不得超出亭体。记者了解到,像现在这种在报刊亭旁边设置冰柜售卖饮料或是摆个食品摊烤肠一类的行为会被明令禁止。
“按照新规,报刊亭将有新的样式。我们正在编制新的指导性设计建设图集和细则,预计年底前对外公布。”该负责人说。(本报记者 刘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