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已退休的阮女士和爱人到佛山某盘看楼,在看楼时多次询问销售员小莫,是否能贷款15年并通过购房落户佛山。小莫答复说,可以办。
可是,签约后阮女士向小莫指定的银行咨询贷款事项时,银行却要求她提供收入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已退休的夫妇两人当然无法提供,这时,小莫“好心”建议他们刻个假公章,做假的银行流水。
幸亏阮女士还是理智的,违法事情坚决不做,这才没出太大的篓子。然而,并不是每个购房者都能像阮女士一样理智,总有那么一些人会在买房过程中或多或少的被忽悠!遇到下面几种手法,你就要小心了。
1. 首付贷。首付贷的存在不可否认能让部分购房者的实际首付约降至10%。但这可是忽视了传统的信贷风险审查程序呐!虽然不久前被叫停,可总有人秉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态度去应对,市民遇上了要小心。
2. 楼盘无预售证。看房时候销售待你如初恋,什么条件都答应;办完手续之后呢,往往是溜之大吉!如果您不幸买到了无预售证的房子,那您可就得自认倒霉了。要知道,没有预售证,就没法在住建局备案,也就意味着住建局没有这房源,那么,您想拿到房产证,真的比上青天还难了!
3. 银行贷款提前部分还款。别以为提前还款只是按照相关流程办手续就 OK 了。NO!NO!NO!分分钟都是要看银行某些人的脸色哦。一不小心,还可能要被多还N多的利息呀!
上述几个例子,都是真实存在的事情,这社会上总有那么一些开发商,就喜欢忽悠购房者; 也总有那么一些销售人员,为了业绩能信口开河; 甚至就连银行,也是一道关卡。买房对很多购房者来说是一件大事,几万几十万几百万的砸进去,被忽悠了,谁心里好受呢?
被忽悠了再去维权一定能赢吗?老实说,也不一定。与其被忽悠后找法院维权,还不如提前做好一切准备,就像阮女士那样,用正确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不然,房子没买到却惹上一身官司,那也是有可能的啊。如果真这样,可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