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从6月8日起,广州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其中包括放宽贷款申请条件(连续缴存年限由一年放宽至半年)、降低首付款比例等政策。
据此前公积金政策可知,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此次通知指出,为了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房,在广州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除此之外,公积金政策还有其他方面的调整: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无贷款记录或者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对于广州公积金新政,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从广州此次出台政策的层面看,政策意图明显。第一是贯彻落实中央此前公积金政策,第二是切实维护购房者的利益,第三是加速市场回暖,提振市场信心。
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把过去公积金缴纳的期限压缩到了半年,大大降低了购房者申请公积金贷款排队的等候时间。尤其在目前广州房价也要出现上涨的态势下,此类政策能够鞭策购房者积极入市,而不会再刻意延缓入市的节奏。
从此次政策的细则来看,对于首付款比例进行了实质性的调整,即“234”的模式。通俗理解是,对于首套购房的采取2成首付,二套但结清贷款的是3成首付,二套未结清贷款的则是4成首付,这无论对于刚需购房者还是改善型购房者都是有利好的。
从可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调整来看,公式中从过去的账户余额*2的模式改变为账户余额*8的模式,这说明后续能否贷多少公积金贷款,关键要看账户余额。
在这样一个政策下,能够促使公积金缴纳的积极性增加,进而使得公积金的资金池水能够比较充裕,并且使得供求机制得到顺利搭建,防止公积金资源不足的尴尬问题出现。
随着广州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预计限购政策取消的概率又一次减少。后续是否取消限购政策,要视广州楼市是否有较好反弹和市场信心等因素来决定。目前政策层面或会持续观察此类公积金政策的效应如何。即便有政策调整,也要到第三季度才会逐渐释放。
从市场趋势看,此类政策将会带来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反弹。对于广州楼市而言,或也面临深圳的尴尬,即部分区域的房价会有一个明显的上涨。政府部门应该持续观察市场走势,防范价格继续上涨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