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万卖房要交23万继承税 老夫妇疑遭中介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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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一的儿子不幸在车祸中丧生,高先生夫妇全身心投入了公益,先后资助多名孩子。为了捐助更多孩子,他们决定把儿子留下的一套房子卖掉,孰料竟因此惹来官司。

  交易中,高先生拿到了75万元房款,但买房人和中介向高先生索要23万元,还要将他告上法庭。这23万元到底是什么钱?中介称是多给的房款,而高先生却介绍,这是中介忽悠他,向他收取的高额继承税。

  高先生和妻子都是亳州人,之前,其子在合肥工作,夫妇俩便为儿子在合肥瑶海区一高档小区买了套123平米的房子。

  2011年,儿子不幸遇车祸去世。高先生和妻子悲痛之下,经过公证继承了这套房子。过户时,房产证上写明为继承。此后,高先生将房子租了出去。

  今年3月,高先生路过郎溪路与临泉路交界附近一家房产中介,便进去询问卖房事宜。他称当时开价75万元,对方登记后表示,因为房子是继承来的,涉及到一笔高额的继承税。

  “他们说继承税要40%,”75万元的房子,要收税30万元。听闻此言,高先生便决定不卖了。这时工作人员又介绍,他们可以帮高先生省点税,一番计算后,表示最低可将税费降到23万元。

  回到家中,高先生夫妇查询后发现,确实有继承税这一说,便没有怀疑。半小时后,中介负责人韩先生便带了一名自称姓马的女子前来,表示要买房,双方顺利地约定了75万元的价格。

  继承税怎么办? “一开始我们说自己交税,但中介说由他们来交,在房款里扣除就行,”双方当天便签了一份52万元的购房合同,和一份协议,标明高先生在拿到房款后要将23万元返还给马女士,但去房产局备案时,房子的价格依旧是75万元。

  拿到75万房款却被买房人起诉

  回到家中,高先生有点不放心。经过查询,他发现房产局资金托管协议没有拿到,当晚,他便打车又赶到该中介公司,向韩先生索要这份协议,对方最终将协议给了他。然而,这份协议很快又被中介拿走了。

  此时高先生感觉可疑,便将合同拿到相关主管机构询问,没想到对方一看合同便表示,这份合同有问题,涉及阴阳合同。 “他们介绍,我的这处房子最低出让价就是75万,低于这个价格是不允许交易的。 ”而所谓的继承税,对方表示既然在交易前已经过户,压根不需要交这个税。

  夫妻俩这下傻眼了,在主管机构的帮助下,他又拿到了一份协议,并最终成功将托管账户里的73万元取走,加之之前已经收到的定金2万元,房款已全数拿到。

  然而,让夫妻俩没想到的是,当得知他已经取走房款后,购房人马女士和中介突然失踪了。 5月份,夫妇俩接到了一纸起诉书。起诉书内,主张高先生归还侵占马女士的财产23万元,以及占据房屋迟迟不交房的各项损失。高先生夫夫妇的财产被冻结。

  知情人爆料:买房人是中介负责人妻子

  据了解,在唯一的儿子去世后,高先生夫妇便致力于公益事业,还曾被媒体报道过。去年他们曾跟随一个爱心组织前往六安,现场捐助2万元给贫困学生,私下里,他们还资助了其他的孩子。

  “我们年纪大了,也用不了多少钱,只是想把房子卖了,去捐助其他的孩子,却没想到竟会被告上法庭。”卖房的遭遇让夫妇俩很窝心。

  就在此时,一个自称知情的人联系上高先生,并告诉了他一个秘密,原来购买高先生房屋的马女士,正是中介负责人韩某的妻子,而且这家中介公司已经被取消资质,属于无证经营。

  记者也联系上了这名知情人,他介绍,所谓的继承税只是该中介骗人的其中一个借口,其他伎俩还有很多。此前由于限购,该中介还曾帮助一些炒房客办理假户口,结果被识破,此事也被媒体曝光。该中介为加盟性质,后来总公司了解到该店情况,便于5月解除与其合作的合同,但记者昨天来到该中介,发现其还挂着原公司的名字营业。

  中介回应:房价是52万元非75万元

  昨日,记者见到该中介负责人韩先生。“我们当时商定的价格就是52万元,后来,他们觉得卖的价格低了,反悔了。”韩先生只承认和高先生一起制造了阴阳合同。关于多出来的23万,他称是因为考虑到后期装修,便想多贷一点款,于是在房产局备案的时候,价格便写成了75万元。

  至于购房人,韩承认确实是他妻子,并坚称在买房时已经告知高先生。他还称,在过户手续完成后,高先生拒绝交出钥匙,导致他们迟迟无法入住。

  至于与总公司解约,他表示是因与总公司存在债务纠纷。他还称有营业执照,但在重新审核中,因此未悬挂。

 总公司:该中介屡违规已终止合作

  随后记者也联系上了该房产中介总公司,负责人曹总介绍,对这起事件已有耳闻,但他表示,原分公司是瞒着总公司违规操作的。“现在我们已经终止与他们的合作,如果他还挂着我们的牌子继续经营,明天我们就要采取措施。 ”

  而谈及终止合作的原因,曹总介绍主要是因为该中介公司屡次违反公司规定,做出有损公司形象的事情。

 部门:最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瑶海房屋办证交易中心主任胡浩介绍,因为高先生确实与对方签订了两份价格不同的卖房合同,明知道对方写明的价格为52万,而托管价格为75万,但还是签了协议,除非能提供充足的证据,否则就有配合对方签订阴阳合同避税之嫌。但他表示,走法律途径不一定是坏事,只要掌握充足证据,就能维护合法权益。

 律师:代理同时购房,合同无效

  美林律师事务所王成磊律师认为,韩先生在买房的同时在履行职务行为,即委托代理。 “自己代理的同时,自己购买,这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他介绍,即便购买人只有马女士一人,也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性质是一样的。

  王律师还介绍,直系亲属继承房屋实际上并不需要缴纳继承税,同样,这两份阴阳合同,高先生可以以非双方真实意识申请撤销,因为最终价格还应以在房产局备案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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